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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一大波新规施行!涉及公积金、医保、快递……

时间:03-0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5

3月起一大波新规施行!涉及公积金、医保、快递……

3月起,一大波新规正式施行事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社保、快递互免签证政策……这些新规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一起来了解成都市级新规成都住房公积金两项政策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调整与修订后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次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和跨城市购房提取。而修订后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业务规范、区域共享和管理机制三方面15项内容。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缴费年限互认条件: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且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参照成德眉资的互认方式,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曾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四川省级新规农村住房不得擅自加层和改变用途《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指的农村住房,是指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自主建设的住宅房屋。在建成房屋的使用责任上,《办法》也做出相应规定,涉及擅自变动住房主体、随意变更用途等。其中,农村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即农村住房所有权人,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加层、擅自变动住房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实施其他危害农村住房安全的行为。农村住房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需转为经营用途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四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样管《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分为6个部分,共28条细则。《办法》严格限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其中,屠宰、养殖、酿酒、泡菜、豆制品等行业和中型及以上规模餐馆产生的废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川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新办法《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对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缴费主体、缴费基数和费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信息系统开发等,进一步细化明确。缴费主体和缴费基数方面,《办法》明确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为从业单位,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以超龄等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作为基数,同时将缴费基数上限定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定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四川发布无线电管理办法《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临时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许可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擅自扩大无线电频率使用范围或者改变用途,不得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使用权。全国范围新规最高罚3万元,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工作不履职最高罚千万应急管理部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对罚款的适用,区分不同的情形做出处罚机构、金额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6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自3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明确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根据指南和大纲的相关要求,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别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与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重要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规定,以及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有关要求。档案法实施条例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内设机构要将应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条例》首次提出“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制度”。中泰签证互免3月起生效中国与泰国在泰国曼谷签署互免签证协定。该协定自2024年3月1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新修改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二是增加发票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可以对发票数据进行提取、调出、查阅、复制”;三是细化发票违法行为认定情形;四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五是完善发票印制、领用、开具规定。转给身边的人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康巴传媒视频号来源:四川日报编辑:岳诗蕊校对:毛莉泓二审:杨雪三审:肖宵监制: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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